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齐商银行被罚114万元
来源:营私舞弊网
时间:2025-07-07 01:27:48
原标题:快看|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未按万元齐商银行被罚114万元
实习记者|胡冰
3月23日,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布了两张罚单,履行剑指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。客户
罚单显示,身份识别齐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义务银行:
1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
2.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、假名账户。齐商
针对上述违法行为,被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14万元的未按万元决定。
赵晓东,规定时任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,履行对齐商银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客户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其处以罚款55000元的身份识别决定。
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义务银行前身是淄博市商业银行,成立于1997年8月,齐商是全国第四批由城市信用社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,2009年2月13日,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,淄博市商业银行更名“齐商银行”。据天眼查app信息显示,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,持股比例为36.47439%。